2月24日,厦门金美信消金获批变更注册资本,由5亿元增加至10亿元,增资后原有股东及出资比例保持不变。
就在两周前(2 月14日),监管已批复同意国美集团将其所持金美信消金16%、17%股权,分别转让给中国信托商业银行、厦门金圆金控,两家股东持股比例均提升至50%。
2025年以来,共有8家消金完成增资,唯品富邦消费金融、中信消费金融、四川锦程消费金融、河北幸福消费金融、北银消费金融这5家分别增资至10亿元,宁银消金注册资本由29亿元增加36亿元,湖北消金注册资本增加至23.089亿元,南银法巴消金注册资本由52.15亿元增资至60亿元。
而在今年初(1月4日)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同意北银消金注册资本由8.5亿元增至10亿元(当前已完成变更)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3月18日修订发布、自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的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》,对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和主要股东(即主要出资人)有明确要求:
· 最低注册资本: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。
· 最低持股比例:主要出资人(主要股东)的出资额不低于50%。
目前,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仅剩3家注册资本未达到10亿元的最低限额要求:晋商消费金融(5亿元)、蒙商消费金融(5亿元)、盛银消费金融(3亿元)。
从单一股东角度来看,大股东持股比例在50%以下的还有10多家,股权结构优化仍有空间。
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及主要股东情况

图片来源:零壹财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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